根據(jù)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公告,根據(jù)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8〕33號)要求,自2019年10月1日起,對防爆電氣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3C認證(強制性產品認證)管理,自2020年10月1日起,防爆電氣產品未獲得防爆3C認證證書和未標注3C認證標志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防爆電氣轉防爆CCC認證的產品目錄如下: